赖昌星违反禁令已被关押
2005-08-22 17:21:05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综合讯)已被加拿大多次拒绝难民身份、目前正等待加最高法院对其上诉举行听证会的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8月13日晚因在一家中餐馆参加聚会超时违犯禁制令而被逮捕。加拿大难民法庭法官19日以赖昌星有潜逃风险为由,正式下令将其关押。法官指出,赖昌星不但违反禁令,还同当地黑帮有联系。而有关赖昌星被拘捕后的聆讯记录,更牵扯出有关赖昌星财政状况疑云。

**法官下令关押赖昌星

据报导,赖昌星曾在当地时间8月13日(周六)晚9时30分,因超过了移民法庭所规定的禁止外出时间三个多小时,在温哥华一家中餐馆外被加拿大执法官员逮捕。加拿大移民难民法庭法官泰斯勒(Marc Tessler)指出,赖昌星有搭乘飞机离境的危险,因此下令将其关押起来。泰斯勒法官还说,赖昌星还“有很多令人感兴趣的原因不想被遣送回中国”。

8月16日,移民难民法庭就对赖昌星实行监禁举行了听审会。赖昌星在听审会上辩护说,当时他决定去参加一位朋友女儿的生日庆祝会。不过,泰斯勒法官指出,执法人员已在那个生日庆祝会一天前就获知,赖昌星将会违反难民法庭早前的禁令。移民难民法庭已发现,无论是赖昌星还他的妻子都不值得信任,也不是可信的证人。

**法官暗示赖经常违反宵禁令

泰斯勒法官在听审会指出,赖昌星想用“明显的企图来掩盖他已计划参加这个聚会的行动,表明他一直有规律地违反对其作出的宵禁禁令”。据悉,这是赖昌星第二次违反保释规定,擅自离开他所居住的公寓。今年1月,赖昌星出现在一家赌场,并被拍照,因此已遭到警告。

泰斯勒法官接着说:“赖先生目前并不处在挑选他能遵守哪种规定和条件的位置。”法官的言外之意就是,作为已被拒绝难民身份正在上诉的赖昌星,没有不服从难民法庭规定的权利。他说,在过去遣返并不紧迫,但如今“拘留更有说服力,遣返看来会提早而非延迟”。

泰斯勒法官指出,加拿大联邦执法人员强调说,在赖昌星所参加的那个生日晚会上,一些参加者有犯罪纪录,其中一些人是温哥华著名的华裔黑帮“大帮圈”的成员。加通社指出,加拿大联邦上诉法庭已拒绝了赖昌星和他妻子的难民身份,称他们只是逃离中国司法制裁的难民。

**在拘留中心结识当地黑帮成员

加移民局20日公布了赖昌星被拘捕后的拘留聆讯记录。赖昌星当日在聆讯中说,上周六晚7时,他接到当晚聚会主人、一位英文名叫威廉(音译)的朱姓男子的电话,邀请他参加其女儿的生日宴会。因为近来经常在街头遇到对方带女儿上街,很喜欢这个2岁的小女孩,赖昌星遂决定短时间离家,前往赴宴。

赖昌星随即打电话给一位叫阿平(音译)的朋友,由对方开车送他前往位于温哥华西区渥烈治购物中心的一家中国餐馆──富临鱼翅酒家。当时座上宾客除威廉及其女儿外,赖昌星只认识一对夫妇。

赖昌星在聆讯中表示,他与威廉是2000年在一座监狱内的教堂里认识的,当时他被关押在温哥华华人社区的拘留中心。赖昌星表示,自己从未问及对方为何被关押在拘留中心,也不知对方与大圈帮有关联,自己甚至不清楚何为大圈帮。此后二人一直没有联络,直至3个多月前,赖昌星在住所附近再次遇到对方。但移民局律师特伦质疑赖昌星说词的可信性。

**赖称与告发者存在财务纠纷

聆讯记录还披露,此番赖昌星被发现违反宵禁令而被捕,皆因一个叫托尼(音译)的男子在前一天上午向移民局告发,称赖昌星第二天晚上宵禁时间过后会外出赴宴。结果翌日晚9时,移民局在富临鱼翅酒家,将辩称正在参加朋友女儿生日宴的赖昌星当场拘捕。赖昌星坚称是在赴宴当晚才获悉有生日宴会,如果托尼早一日已知晓,这可能是个圈套。

宵禁令规定赖昌星每日只可以在下午1时半至6时半外出。特伦指出,赖昌星明知已过宵禁时间,仍然外出赴宴,实为藐视加拿大移民法律。移民局已作出决定:继续拘留赖昌星7日,并将在26日对赖昌星再次进行聆讯。如果赖昌星被继续关押,那么移民和难民法庭将会每隔30天核查一次赖昌星的身份。

移民局20日公布的拘留聆讯记录显示,托尼曾声称赖昌星欠其20万加元。赖昌星则表示,托尼曾经威胁过自己,并给其家庭写信,自己留有信件证据。但他表示,早在今年初,自己在香港的“朋友”已经用港币还清了欠款。

聆讯再次牵扯出有关赖昌星财政状况疑云。特伦指出,赖昌星曾在不同场合称自己的财政状况不太好,钱财正在耗尽。但聆讯记录指出,有信息表明香港还有一家公司在为赖昌星提供资助,这不得不使人质疑他没钱的可信度。

**新闻背景

赖昌星在中国面临着走私犯罪的指控。他与家人于1999年8月13日抵达加拿大温哥华,2000年3月旅游签证到期,加拿大发出有条件离境令。当年6月,赖昌星提出难民申请,但一直被拒绝。中国指控赖昌星为远华走私案的首犯,该集团涉嫌走私进口了60亿美元的货物。事有凑巧,赖昌星此次被拘捕的当日正是他赴加6周年的日子。

2002年6月,赖昌星获准有条件释放后,加拿大移民局就是否继续关押赖昌星夫妇作出明确规定:两人缴纳8万加元保释金;禁止去赌场或与黑帮成员发生联系;必须呆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3小时;每天晚上必须在6时30分前回到住所。另外,要定期向当局报到。

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庭文件显示,中国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已在6月中旬上诉的最后期限前,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加拿大媒体评论说,为了拚命避免被遣送回国,中国最想抓获的逃犯赖昌星已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

由于缺少担心回国后会遭到迫害的足够证据,加拿大移民难民法庭早前已拒绝了赖昌星和他的太太提出的难民申请。而且,联邦法庭早前曾宣布过,赖昌星已被认定是“一名普通的罪犯,因此他不具备难民保护的资格”。

据了解,在赖昌星的上诉申请已递交两个多月后,加拿大最高法院仍没有宣布将在何时公布对这起特别案件进行上诉聆讯的决定。据悉,最高法院法官可能会在3至6个月内,决定是否接受上诉申请,若批准将会排期进行上诉聆讯。

有专家指出,这一次上诉申请,是赖昌星难民申请被拒案最后的司法渠道。赖昌星此次向联邦最高法院进行上诉,但最高法院接受其上诉可能性比较小。如果最高法院不接受上诉申请,赖昌星一家将会交由移民部作遣返前风险评估。风险评估过程的行政期需要6个月的时间,如果所有的风险都被否定,将会采取遣送行动,最快需要9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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