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红利,还是资本增值好?
2005-08-29 21:21:15
来源:星星生活

(浩晖会计师专栏)移民加国,不管是囊中略有积蓄,或是已奔小康,还是腰缠万贯,都想作一番投资使自己的财富增值。然而,财富的增加并不只是意味着要选择一个好的投资,认识税务对投资回报率的影响同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专栏,笔者就税收对金融市场投资回报的影响作一介绍。

金融投资不管是定期存款,债券,互惠基金,还是股票等,其回报不外乎是利息,红利(DIVIDEND),和资本增值(CAPITAL GAIN)。然而,它们的课税方法和税率却大不相同。

利息收入同薪水一样被称为普通收入,必须全额课税,税率以纳税人的边际税率(MARGINAL RATE)为准。根据个人收入的水平不同,2003年安省居民普通收入边际税率从22.05%到46.41%不等。假如利息收入为1000元加币,边际税率为46.41%,那么,你必须交464加币,自己只能留下536加币。

红利收入则不同。在报税时,要先加上25%,变成在1250元加币基础上课税,然后再减去课税基数1250元的13.33%。这个13.33%就称为联邦政府“红利收入抵税额”(DIVIDEND TAX CREDIT)。安省政府也同样设立“红利收入抵税额”,比例是联邦政府红利收入抵税额的38.5%。这样,如果以最高个人边际税率计算的话,红利收入1000元,需缴纳315元税款,自己能留下685元加币。也即红利收入个人最高实际纳税率约为31.5%,。与利息收入相比,税后收入多了28%。也即红利率如果为5%,利息必须为6.4%才能给你带来同样的税后收入。

资本增值则又不同。股票或互惠基金等卖出价高于买入价减去手续费后剩余部分称为资本增值;如低于,则称为资本贬值(或称损失)(CAPITAL LOSS)。增值高于损失部分即为资本净增值。按照税法,净增值课税基数为50%,即同样1000加币净增值,500元免税,只要另外500元缴税。同样按个人最高边际税率46.41%计算,阁下只需缴纳232加元税款,自己留下768元加币。从中我们知道资本增值个人最高纳税率为23.2%。

这样看来,资本增值,红利,利息三者之间,资本增值最合算,红利其次。利息最差。然而,如果投资产品为政府注册退休投资产品(如RRSP),则三者之税务情况暂时没有任何影响,因为暂时不要缴税。再则,各人收入,税率,投资目标,风险心理系数不同,最好合理搭配选择投资产品。何况,资本并不一定都会增值,贬值却也时时发生。

说到资本损失,它并不一点没用。有时为了税务考虑,还故意让投资实现损失。因为损失可以用来抵消当年的增值。即使损失大于增值,大于部分可用来抵消前三年或以后税务年度的增值。必须注意的是在RRSP等避税投资内,损失不能用来抵税。同样,如果投资转入自管(SELF-DIRECTED)RRSP内,转入时的贬值也不能用来抵税。但增值却要纳税。还有,在实现损失前后30天内,阁下本人,配偶,或阁下控股的公司购入了同种投资产品,则所实现的损失会认为是“表面损失”,而不能马上用来抵税。所以,故意让投资实现损失时必须慎重考虑。必要时还得向资深的专业人士咨询。

本栏目由浩晖会计师事务所提供。www.chishencga.com Tel:(416)410 0400;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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