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人与学费的抵扣
2005-09-13 21:04:03
来源:星星生活

(浩晖会计师专栏)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上大学是人生最大的投资,不管费用多高,都会全力以赴。在税务上,如果您交了学费去上学,您就可以用学费来抵税(TUITION TAX CREDIT)。抵税额为学费的16%。抵税条件包括:所付费用必须在100加币以上,可以是在加国境外上学的学费,包括电脑或实验室使用费(如果包含在学费中),但不包括书本或购买电脑的费用,也不包括膳宿交通费。而且您必须年满16岁,所上之学校也必须是政府认可的。

哪些是政府认可的学校呢?

–开设职业再培训或者个人职业技术发展和提高课程(非大学学分课程),而且被人力资源发展部认可的教学机构
–加拿大境内大多数本科和专科大学
–加拿大以外的本科大学(学时必须是13周以上,有学位的课程)
–在加拿大边境的美国本科大学或专科学院

如果您的学费是付给加拿大境内的一个学校,您必须持有所交费用的税务收据或T2202A表。如果您的学费是付给加拿大境内的某一所飞行学院或俱乐部,您需要的表是TL11B。该表可向当地的国税局或向飞行学院或俱乐部索取。海外大学学费的抵扣必须由所在大学填写TL11A表。加拿大边境的美国学校的学费必须由学校填写TL11C表。这些表格也可向国税局索取。

除了学费可以抵扣以外,政府还给予额外的教育抵税额(EDUCATION TAX CREDIT)。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学生在学期间每月400加币,半日制学生每月120加币。半日制学生的课程必须连续12周以上,每月至少12学时。全日制“遥距”或“函授”课程也可同样享受以上待遇。教育抵税额的抵扣率也是16%。

学费并非必须由学生本人支出,但所有学费和教育抵税额必须先由学生本人抵扣。学生把自己的税项抵到零以后方可以把多余的抵税额转让给父母,祖父母,或配偶。最大转让额为5000加元,且只限当年支出的费用。如果当年无法抵扣,或抵扣(转让)后还有剩余,剩余部分可到以后年度报税时再使用。

要请注意的是:如果您的雇主或您父母的雇主帮您付了学费,除非其学费已包括在您或您的父母的收入内,不然您不可以用这学费去抵税。再有,如果您的学费是由联邦或省政府劳工培训计划代付,而并不包括在您的收入内,您也没有以学费去抵税的资格。

最后,电子报税时,请不要把您的学费收据或表格与您的报税表一同交上,但是请保留好以备日后国税局查验。

有关学费和教育抵税额,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读者可与本事务所联系。本栏目由浩晖会计师事务所提供www.ChiShenCGA.com 电话(416)410-0400,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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