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贷款提供资料要清楚
2005-11-02 19:25:43
来源:星星生活

偶尔会见到人们在提交贷款申请的时候,没有将自己的资料向贷款经理准确说明和提供,等到银行进行核实的时候,由于事实不符而在交房前几天被拒绝贷款。即使不被拒绝的话,这种不清楚的资料都有可能直接影响您的贷款利率。

我们看看银行为什么在交房前几天才拒绝贷款而不是交房前一个月或更长时间呢?因为银行的核实部门一般非常繁忙。他们认为,律师行在交房前3天收到给钱(放款)通知都来得及办理,他们永远优先处理大约10日内交房的客户放款通知。这跟客户和律师的心情截然相反,客户和律师都恨不得提前20天、30天,甚至更长。

银行的核实部门利用这短短的10天左右,对客户的各方面资料进行核实,包括当初提交申请时候的工作收入核实,房屋评估结果核对,首期付款来源等等。一旦不满意,随时有权拒绝贷款,即使您已经签署了银行承诺书。

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个客户是自雇人士,由于银行对于自雇人士和被雇人士资料要求不同,或许为图省事或其他原因,他六月份用被雇佣人士身份向银行申请贷款20万获得批准。随后也向银行提供了自己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信,首期付款证明等文件。房屋交割期是8月底,银行批准部门将客户签字后的全部资料提交审核部门后,经查核雇佣状况与事实不符。当贷款负责人通知客户贷款被取消的时候,客户很着急,大声质问:我们不是都签字了么?你们不是都已经批准了么?

其实,这个客人并不是完全不符合贷款条件,只是因为他事先未将资料向自己的贷款经理提供清楚,导致银行决策部门因怀疑而不分青红皂白,从而拒绝贷款。

类似的案例其实也常有发生。例如不明确注明工作收入是全职还是业余,首期付款来源不明等等。可能大家是不理解或因故有意或无意向贷款经理隐瞒,总之到最后阶段才发现资料不清楚,令贷款经理束手无策,而有的客户反而怀疑贷款经理的诚信,这都是因为他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

本文由Michael Wang王永海供稿,谘询电话:(416)825-2096,(905)889-9990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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