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的会员费能否抵税
2007-01-30 19:09:24
来源:星星生活

(浩晖会计师专栏)问:为了生意方便,我参加了高尔夫球俱乐部,请问会员费能否作为生意费用来抵税?

答:建立自己的人脉(networking)是在加拿大作小生意的法宝之一。参加一些娱乐或宴会性的俱乐部,无疑可以增加建立人脉的机会,因此,很多生意人都是一些娱乐或宴会性俱乐部的会员,比如,高尔夫球和网球俱乐部等。加入这些俱乐部一般都需要交年费。尽管加入这些俱乐部的目的是为了作生意,比如接待客户,更好地和客户勾通等,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在报税时,所交的会员费并不能作为生意上的费用来抵税。因为尽管按照税法规定,生意目的的娱乐费是可以抵税的,但是,税法也规定了以下两个例外:使用游艇、度假村(camp or lodge) 、高尔夫球场的费用;还有体育、娱乐或宴会性俱乐部的会员费一般是不能抵税的。

如果作为公司的雇员,公司为您交了(或报销了)俱乐部的会员费,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谈生意,那么这笔会员费不算您的应征税的工作福利,在报税时不需就此交税。但是,对公司来说,尽管是为了生意目的,支付了雇员在这些俱乐部的会费,由此产生了一笔费用,但是,这个费用并不能用来抵税。

如果是租用了度假村或高尔夫球场,对于雇主来说,只有一些特别的情况可以抵税。税局规定,如果公司(或雇员)使用了度假村或高尔夫球场,仅仅是为了生意上的目的,并无意去娱乐客户、雇员或股东,那么,所发生的相关的费用是可以抵扣的。譬如,如果阁下租用高尔夫球场举行生意上的会议,会议过程并不包含打高尔夫球和其它娱乐项目,则与会议有关的合理费用都可以抵扣。

如果公司在那些场所发生了膳食和饮料的费用,这些费用只有50%可以抵扣。需要注意的是,发票上一定要有所有费用的详细的分类和记录。如果只有一个总数而没有明细分类的话,这些费用很可能不被税局认可,从而不能用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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