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现金过万出入加国须申报
2008-02-22 18:25:48
来源:星星生活

由于近年来加拿大海关频繁发生旅客违反海关规定的事件,有旅客携带巨款现金出入加拿大边境,不履行申报程序,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CBSA)近期加强了边境抽查工作,并提醒旅客遵守加拿大的有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发言人Paula Shore指出,任何出入加拿大边境的旅客,若随身携带超过价值一万加元的现钞 、旅行支票或汇票,必须在海关申报。

CBSA过去三年内总共查获逾2500件违反这项携款申报规定的案例,总共没收4700万加元。单是去年一年内,就查得999件案例,没收款项达1800万元。Paula Shore表示,据她了解,违反这项申报规定的案例,多半发生在入境旅客身上,但出境旅客仍占有一定比率。

根据加国现行规定,旅客入出境时随身所携金额并无上限,但携带钱钞无论是加元、外币或旅行支票,只要总值超过一万加元,即须主动填表申报,一旦被查获违规,这些现金将遭充公,并被罚款250元至5000元不等。当事人如果不服,可在90天内上诉。

海关工作人员在客人离境和入境时,均可能在通关时或在候机厅等处进行抽查,若发现有虚报或漏报,则会遭到没收处罚 。温哥华国际机场的一楼抵达大厅设有柜台办理申报服务。

Paula Shore表示,机场内许多地点都设有醒目标示,提醒离境旅客如随身携有逾万加元款项即须申报,边境服务局长期以来也与旅行社业者合作,促请他们提醒顾客这项申报规定。

收藏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