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人士汽车报税须知
2008-04-21 22:10:41
来源:星星生活

(杨森第79期)对于自雇人士来说,汽车是一项重要的开支,除了看得见的开支例如汽油、保险、维修、停车,还有看不见的可抵税项目如折旧。税务局对于汽车相关开销的抵税有详细的规定,熟悉这些规定可以帮助我们准确报税、尽可能合理地最大化自己的税务利益。

(一)汽车的分类

按照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务意义汽车分为三类,即机动车辆(Motor Vehicles)、汽车(Automobile)、乘用车(Passenger Vehicles)。值得注意的是乘用车,因为该车种涵盖较广,凡是在1987年6月17日以后购买或租赁的轿车、Van、以及一些卡车都属于乘用车。该类型的车又根据税前价值分为10和10.1两个级别,10级的汽车可以称为“普通车”,而10.1级别的车可称为“豪华车”,例如2001年及以后税前超过$30,000的车都属于10.1级的车。税务局为了限制利用豪华车的折旧来抵税,特规定对于10.1级别的车,不管买时价格多高,计算折旧时最高只能按$30,000 + GST/PST来计算。

这两个级别的车在税务上还有其他细微的差别,例如10级别的车出售时如售价高于未折旧值(UCC),需要申报盈利值(Recapture),而10.1级别的车无需如此,因为该级别的车出售时很有可能售价高于未折旧值(由于受最高折旧值$30,000 + GST/PST的限制)。同样,对于10级别的车,可以申报出售车辆的最终损失(Terminal Loss),而10.1级别的车不可以。

(二)汽车的可抵税费用

汽车可抵税的费用包括汽油、保险、维修、车贷利息或租赁费用、及折旧费用。笔者在工作中发现经常被遗漏的项目是每年75元的牌照费。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生意/个人混用的车,做好每天的里程纪录对于税务局的核查是一个有力的证据。对于贷款买车,利息可抵税额不超过$10×使用天数;而对于租赁车,每月最高不超过$800 + GST/PST。

(三)汽车的折旧

汽车的折旧是很重要的抵税项目,而且只是影响净收入而不影响现金流。对于10和10.1级别的车,折旧率都是30%。需要注意的是,新买的车当年只能申报一半的折旧,叫做50%法则,所以如果当你考虑明年用新车时,应该今年年底之前就买,这样明年就可以抵消新车整年的折旧;否则哪怕是明年1月1日买,也只能抵消半年的折旧。再有,在出售那一年,10级别的车可以申报整年的折旧,而10.1级别的车只能申报半年的折旧。

(四)买车(Finance)还是租赁(Lease)?

不考虑资金的限制,我们来大概比较一下买车和租赁在抵税上的差别。我们以2008 Accord为例,车含税价$30,000,如果0首付,买车和租赁利率都是2.9%,买车每月支付$665,租赁支付$387。在头四年内,租赁的费用可以抵税为:$387×48=$18,576; 而对于买车,折旧总额为:$18,297(第一年折旧减半),利息为$1,900,合计$20,197,与租赁相比差别并不是很大。特别是如果购买更昂贵的车,租赁抵税最多可以达到$800 + GST/PST,而贷款买车的折旧已经达到上限,仅仅增加贷款利息抵税而已(上限为$10/天)。所以对于不愿将多余的钱压在车上、又喜欢开新车的朋友,无疑租赁更有吸引力一些。

(五)换车的税务技巧

在你决定卖掉旧车换新车时,如果你估计因为售价的原因会有最终损失(Terminal Loss),而且当时正值年底且你将要购买的车和以前的车属同一级别,你应该在来年买新车而不要当年买新车。因为申报Terminal Loss的必要条件是在同一级别里没有车了,如果你在年底之前购买了同一级别的新车则不符合申报最终损失的条件,而来年年初买新车无疑是解决方案。

(六)关于Trade-in的一点小Trick

一个人用一辆旧车去Trade-in一辆新车,他实际自己从腰包里掏了$26,000。如果旧车被评估为$3,000,那么新车价值就是$29,000,属于10级别的车;而如果旧车被评估为$5,000,则新车价值就是 $31,000,属于10.1级别的车。现在问题来了:如果你用10级别的旧车去换一辆属于10.1级别的新车,由于车Trade-in价值和未折旧值之间的差值,结果要么产生Recapture,要么产生Terminal Loss;而如果新车属于10级别车,这样虽然旧车没了,但同一级别有了一辆新车,所以不会产生Recapture/Terminal Loss。实际上汽车经销商关心的只是你愿意额外付多少钱来买这部新车,他并不太关心你的车Trade-in实际值多少钱和最后新车在价格单上值多少钱。所以纳税人应该在合理范围内安排好Trade-in价格。

(作者杨森, MBA, CFP, FMA,理财咨询416-508-7636,博客http://yangsen.51blog.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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