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房产交易诈骗
2008-06-24 18:51:22
来源:星星生活

文/李丁

在北约克等地购买高价、独栋的独立屋时,经常有卖家自称是建筑商,是建筑商自己卖自己的物业,这时,如果你被委托出售该栋物业,或者被委托购买该栋物业,你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又或者,一个买家经过千挑万选,选好房子,又经过揪心的谈判、验房、贷款,安排好了家庭生活,好不容易等到交房了。这时却被告知,有麻烦,交不了房。甚至,有的客人完成了交割,竟然还有人来敲门收租,又或者收到律师信,告诉你,你买的物业其实属于你和某某共有。

究竟是哪里出了错?作为地产经纪,我们又应该如何在买卖交易当中,保护我们的客人?

当然,这些现象并不是经常发生,但是一旦发生,后果却很可怕!

这些现象,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非卖家有意所为,二是有人故意欺诈。

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都会对交易构成障碍,危害买卖双方的利益,作为中间的地产经纪,则要慎而重之,不仅要保护客人的利益,也要保护自己。

那么在实践当中有哪些程序要遵循,有哪些现象要提防?

不论是代理别人买房也好,还是卖房,首先要复印对方的驾驶证(当然,证件也可以伪造)。 这样会有对方的姓名、出生年月、住址等一系列资料。

登记对方的住宅电话,然后通过电话登记系统,查验是否适和其业主身份相符。

通过地产产权登记资料,查验业主的成交纪录。

索要地界图,以便查验建筑年份。

索要遗嘱、委托书、以及配偶签名,以确保遗产房、委托房、以及婚姻房的交易安全。

索要、登记卖家信息表,确认卖家的贷款无误。

当委托人是老外时,因为文化背景不同,交流中的些微细节容易忽略,所以要格外小心,不可以遗漏任何步骤,表格,否则无法证明经纪尽到了最大努力,去保护自己的顾客。

当卖家的名字和业主的名字不一样时,除了要想到上述的情况外,还要注意,是否有人试图转手倒卖尚未交割的物业,以求高价利润;是否有人转让楼花,这样的转让,是否得到了原来业主的同意,现在的定金,以及原来上手买家的定金如何支付?

在交割中,注意查验所占地段的法律表述,是否和产权登记一致,以及停车位,储物间的表述有无错误,一旦有误,要格外小心。

作为卖家经纪,不可以只为了卖出物业,而忽视买家的财务状况。诚然,买家可以不写贷款条件,可以取消贷款条件,但是,如果买家的真实财务状况,并不与之购买的物业价值相配, 在交房的前一刻,银行都有可能拒绝贷款,导致无法交房。当然,卖家可以延期,可以索赔,可以重售,但是不如多收些定金来的实际。

另外,卖家重售以后,都可以反过来继续索赔,所以双方解除书,一定要重视。

另外,牵涉到贷款部分,根据经纪人行为条例规定,如果地产经纪,帮助或者教唆买(卖)家骗贷,可以罚款高达5万,或吊销执照。所以,这一部分要格外小心。

另外,丈夫假冒妻子签名骗到贷款,却要妻子还贷;租客的朋友假冒业主,出售物业给租客;孩子冒充父亲签名,卖房还贷;还有的说配偶住院,不可以亲自签名;纯粹冒充业主,但推托不想打扰租客,不可以看房,只是卖地价,而卖出物业等等,不一而足。

在没有配偶,或同居配偶签名的情况下,配偶可以在产权上登记婚姻房,而阻挠交房。

欺诈的行径种类繁多,有真业主所为,也有假业主欺骗,作为地产经纪,不可以为了拿到一个listing, 而匆忙签约,特别是业主不让插牌子,不让挂密码盒时,更要问清楚,为什么不想让别人知道?

如有垂询, 请电Cell No. 416-648 3678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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