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和自雇收入之 家庭办公室
2009-04-14 21:50:00
来源:星星生活

在加拿大创业做生意,不少人在家办公、联系业务或接待客户。报税时都会面临家庭办公费用抵扣的问题。

家庭办公费用可以用来抵税,首要的条件为家庭办公室是生意的主要地点,并且家庭办公室是日常、不断地用来见客户、做生意。有些人士并非自雇做生意,而是受雇于某公司,但由于工作的性质决定必须离开公司,而经常在家办公。这时只要公司签发T2200表,则也能抵扣家庭办公室费用。还有些人注册有限公司,公司办公地点也在家,当然也能抵扣相关费用,只是技术处理上有所不同而已。

家庭办公室费用一般包括水、电、煤气费、清洁卫生、房子的日常维修保养、地税、房屋保险、按揭利息、租金、办公杂费。抵扣时必须按照一个合理的比例,一般以办公室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比为基准。

此外,必须注意以下情况:

如果你受雇于一个公司,属于领工资的雇员,而由于工作性质、或公司的要求必须在家办公。那么,按揭利息、地税及房屋保险一般不能抵扣。如果你是属于领佣金的雇员,地税及房屋保险则又可以抵扣。如果是自雇生意(非公司雇员),则没有上述的限制。再有,用于生意的办公室费用还能包括部分房屋的折旧。但是如果报了折旧,要是以后卖房时产生资本增值,则不能全部享受“主要居屋”增值免税的优惠,并且以前折旧的部分又必须算作收入。如果你住的是出租屋,则租金的部分就能直接作为家庭办公费。

前面说过,自雇的亏损可以用来抵消其它来源的收入(如工作收入),但是因家庭办公室费用所造成的亏损,却不能用来抵消其它来源的收入,只能把这部分费用留待来年有足够生意收入时再抵税。

有限公司的家庭办公费用的处理大致相同。如果住的是租屋,则有限公司支付/承担部分租金。如果是自己的房屋,则按比例承担上述的费用,或公司与个人签订办公室租用协议,由公司支付租金。公司报税时抵扣租金,而个人报税时申报房租收入, 抵扣相关的费用即可。

摘自《加拿大税务指南》一书,作者为浩晖德明会计师事务所沈浩和池朝晖,本栏目由浩晖德明会计事务所主持,文章摘自由该会计事务所编纂的《加拿大税务指南》,购书热线:416-410-0400,网址:www.cstmcg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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