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疫苗门”:免于绝望当释放恐忧
2010-03-25 19:58:45
来源:星星生活

“三年”、“半年”、“一天”、“10分钟”,这一连串的时间“偶合”到一起,会是一幅怎样的戏剧性图景?答案是山西“疫苗门”。这一由山西省疾控中心信息科原科长陈涛安三年举报、揭黑记者王克勤引爆全国的丑闻,成为继三鹿奶粉事件之后的又一起拷问底线的婴幼儿安全事故。

3月22日下午,也就是丑闻被引爆的5天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疫苗情况目前调查核实结果”。全国各地近百记者参加,他们力图延续王克勤为新闻界赢得的尊严。但第二天,这些记者所在的媒体均采用了新华社的报道: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巨宪华表示,“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公司合作中有违反招投标程序、违反人事管理规定等问题”,“山西省的疫苗监管是严格的,疫苗质量是有保障的”。

10多分钟就草草结束的新闻发布会,以及近乎轻巧的修辞,并不能消除公众内心的疑虑,而成为一次并不成功的危机公关。

山西省卫生厅官员一再表示,疫苗乱象与婴儿死残只有时间先后关系,没有直接的因果证明。不过,至今也没有证据证明其没有因果关系。证实或证伪,尚待更深入的独立调查。但是,“违反招投标程序”式的修辞,并不能掩盖在王克勤与众多调查记者看来已经是证据确凿的权力内部交易。

王克勤的调查性报道详细记录了山西省疾控中心原主任栗文元等官员是如何利用《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条例》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疫苗使用管理的权力,从嗅到二类疫苗商机、撤换可能碍事的下属、引入北京华卫公司、发公文及贴 “山西疾控专用”标签、到独霸山西疫苗市场等手法,一步一步系统而周密地私占了山西多年来形成的成熟而完整的疫苗系统网络。换句话说,这无疑是挟公权力以侵吞公共资源。

据举报人陈涛安估算,华卫公司在山西垄断经营各类疫苗,2006年、2007年两年合计利润1.2亿元,经营额2.5亿元。而华卫公司所承担的是“每年交中心380万元,每季度交一次,另交50万元风险抵押金”。这种不对称的交易,令人叹为观止。另外,更令人称奇的是,这个号称“卫生部下属的大公司”,疫苗经营额超过亿元的公司,注册资本只有50万元,且没有经营疫苗资格。在连续经营疫苗达1年零8个月后,即2007年9月13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正式核准,华卫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才增加了“疫苗”一项。

社会学学者孙立平指出:“当前,社会溃败的迹象已经明显开始出现。其中最核心的是权力的失控。”这亦是疫苗事件与三聚氰胺事件最大的不同,绝不能忽略。如果说后者是奸商作恶,那么,前者则处处充满着奸官作恶、侵吞公产的嫌疑。用经济学者郎咸平的说法则是,这是动摇国本的腐败模式:公权力联手私用。

山西省卫生厅可以进行自辩,在新闻发布会上,他们弃这几年来的重重疑点而不顾,避重就轻而作出结果通报,除了进一步招来新闻界的质疑与公众的批评之外,可以说毫无意义。公众有足够的理由,对该机构说的每一句话都投下不信任票。

担忧与恐惧来自对未知的不确定。所以,真相可以消除恐忧。媒体的作用恰恰是通过独立的、深入的调查,传达出不可或缺的信息,尽可能地逼近真相。但是,真相却往往被遮蔽,一是来自认知,一是来自权力,二者又可能相互干扰。认知的偏差,可能导致错置权力,权力也常常遮蔽信息妨害认知。如上所指出,公权力是这个事件的“机轴”,也因此,权力自然也有遮蔽真相的惯性。以至于,事件虽肇起于三年前,如今却仍在起点上无休止地徘徊,这边是新闻记者的究底追问,那边是地方官员的敷衍塞责。

在疫苗乱象与患儿死残之间确证因果关系,既超出记者能力,也非媒体之责。正如美国政论家李普曼所说:“新闻机构并不是制度的替代物。它像一道躁动不安的探照灯光束,把一个事件从暗处摆到明处再去照另一个。”疫苗关乎生命,乱象证据确凿,有此二条,足资媒体公开发表质疑。

具备现代文明常识的人都能知道,事实上,没有公正的程序,就不可能有合理的结果。从利益回避的角度说,山西省卫生部门不具备调查主体的资格。也就是说,不是“有关部门”而是“无关部门”,才能对山西“疫苗门”进行调查。

所以,包括深谙此中利害的王克勤在内,公众都在期待“中央介入”,只有来自更高的权力机构乃至联合世界卫生组织组成独立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并允许全国各地的媒体独立地进行追踪报道,而不是指定某一家或几家媒体。只有这样才可能让阳光照进地方权力联手建造的黑屋子,释放真相也即释放恐忧。否则,由真相被遮蔽而产生的恐慌,由信任崩溃而伴随的绝望,只会继续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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