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风筝又失去一方自由天空
2010-08-23 20:53:16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卓子)提到加拿大,会不假思索地说,民主国家。汉语语境中,紧挨美好字眼“民主”的更美好的字眼,往往是更不假思索的“自由”:民主自由的加拿大。

移民加拿大,我们宣誓成为加拿大人,发觉福利国家的加拿大人,从子宫到坟墓的生老病死,的确有三级政府的大佬“罩”着。不过,加拿大的民主之后,并不是某些华裔加拿大人心目中,天经地义伴随而来的“加拿大自由”。加拿大人连衣食住行吃喝玩乐,都处处被政府多如牛毛的法制法规“管”着呢!

比如,严酷的烟酒管制,烟酒专卖中国也有法规,不稀奇,但酒吧几点才能卖酒,过了几点就不能卖酒,加拿大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让每天24小时买得到酒精饮料的中国访者惊掉下巴:卖酒才有钱赚,过了点就不让卖,加拿大人傻啊?
类似的惊讶,还有法定节日大购物中心得关门不许营业的管制,建筑工地也朝九晚五不得夜以继日的管制,都是被剥夺的赚钱“自由”。

自家后院晒衣服的“自由”,也曾经被加拿大的某些“民主”市镇政府剥夺。几年前,安省统一立法,以节能环保的理由,废除各市镇附例中的晾衣绳禁令:迎风飘扬的万国旗,这才自由的扬眉吐气。

8月17日新闻报道,多伦多市议会提出动议,通过一项新的市府附例,禁止在士嘉堡的美丽径公园(Milliken Park)放风筝。这个选区的市议员是马来西亚出生的华裔加拿大人李振光(Chin Lee),新闻发布会也由他出面给媒体解释:放风筝的人不讲公德,到处遗留残破的风筝,市府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清理。

我估计这位振振有辞的市议员大人,自己都说服不了他自己,更不用说媒体记者:公园本来就是供市民游玩的,保持公园卫生固然是市民的应尽之务,但由此立法禁止,动用国家机器,粗暴干涉私人自由,有独裁警察国家的味道。

政客们面对媒体质疑,不得不多费几句口舌,这回出的牌,在加拿大特别能打动人心:保护野生动物。说放风筝用的尼龙线,跟钓鱼线一样锐利,野鸭野鹅,缠住了会断腿短脚。风筝线和断腿野鸭之间的逻辑关系,李振光用了一个模棱两可不敢确定的词Apparently(似乎是),线缠住腿,切断了血液循环。

电视报道画面上还真的出现了跛脚单腿的鸭子野鹅,真是难为无孔不入的新闻记者,附和了一回议员大人的说辞。第二天,反对和抗议禁令的风筝爱好者也上了加拿大的国家电视台,跟市议员叫板,这也是加拿大媒体的约定俗成,听听争议双方的两边说辞。

打小受的教育,根深蒂固先入为主,飞机火箭之类的发明,轮不到中国人的名字了,但飞机火箭的前身,风筝炮仗孔明灯,铁定是中华民族老祖宗的发明创造。心目中天经地义地认为,玩风筝一定是灿烂中华文明的一部分。士嘉堡是众所周知的华裔聚居区,抗议市府禁止在美丽径公园放风筝,也应该听到来自华裔加拿大人社区的反对声音吧?

出面抗议市府禁令,争取从多伦多市政府手上拿回放风筝权力,以阿富汗后裔为主力。阿富汗人玩斗风筝的习俗,也是因为驻军阿富汗之后,一部英文的畅销书和电影,才得以广为人知。血泪控诉塔利班政权鱼肉人民的故事,标题就叫《The Kite Runner》(汉译《追风筝的孩子》),主角是被塔利班政权剥夺了放风筝权力的阿富汗儿童。

我们时常用诗化的文学语言,将放飞风筝的美好时光,当成国泰民安安居乐业的象征。这样的比喻,不分语言语种,如此诗意的生活情趣,因为被剥夺被禁止,显得特别的珍贵,特别打动读者的心,好莱坞电影公司也看准了观众心中最柔软的那份情愫,改编成电影。

多伦多市议会的民主公权,在风和日丽加拿大和平国土上,也做出风筝禁令,剥夺放飞心情的美好权力,就不怕被那么多看过《追风筝的孩子》的粉丝读者和观众。估计那些按下电脑按钮投赞成票的市议员们,四年一届的市议员当久了,没几个人打起精神,仔细打量多得数不清的动议具体内容,或者,一座公园中一项民俗活动的禁令,议员们觉得小事一桩,不值得考虑再三?

直接面对媒体镜头的市议员李振光,有一份政客难得的诚实:此禁令的民主程序中,事先并没有咨询直接利益相关的风筝爱好者,更以亲民的姿态回忆,他自己小时候也享受风筝带给他的往日好时光。

七年前,爱好风筝的多伦多市民已经失去一个可以自由放飞的公园,士嘉堡峭壁公园,也许,当年的抗议和反对声音太弱?

加拿大的风筝,在多伦多又失去了一方自由的天空,发人深省:哪怕是拥有一套完整成熟的民主程序,似是而非的理由,莫名其妙的推论,我们个体的自由、权利和乐趣,也很可能毫不留情地被剥夺、被伤害和被忽视,要时刻捍卫自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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