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头再来–离婚后重整您的财务状况(上)
2011-11-07 18:03:48
来源:星星生活

没人要考虑离婚,但现今1/3的婚姻都以这个方式收场,而且总是伴随着财务后果C有些很明显,有些则不然。没有精明律师在场就拟定分居或离婚协议,可能给一方或双方带来惨重的财务后果。

当婚姻出现严重问题是,就应该预期离婚的可能性。双方在分居之前应及早考参与家庭财务,了解真正的家庭运转开支、总体财务状况、现有债务及现有资产等问题。该资讯应该明文列出,因为它在分居发生后可能难以获得。

期待离婚的男女双方还应该了解分割资产及支付配偶及子女未来供养费的财务后果。这些责任可能会持续多年。另外,各自的生活安排将会产生初期及长期的费用开支。

双方还应该明白几乎总是紧随离婚出现的有害怒气及怨恨可能带来的潜在财务开支。如果分手双方能做到头脑冷静,资产分割的过程将会较为容易,也不太可能导致漫长的法庭官司。带着报复心理去处理问题,势必给分手双方及相关子女带来不必要的愤怒、痛苦及愧疚。

接受怒气控制及治疗离婚带来情感创伤的辅导及帮助,可能对双方乃至子女都有益处,可以帮助他们减少这一改变人生的事件带来的创伤和损害。

**解决财务问题

一个婚姻的破裂会引发出两套有关财务的法律权利:分割婚姻期间获得财产的权利,及有关供养的权利。按您所在省份的法律,在婚姻关系解除时,您可能必须作出(或有资格获得)所谓的“平均偿付”。

普通法伴侣也可能可以申索对方名下或拥有的资产。普通法及同性伴侣所享有的权利正在日益扩大。您的律师将能够向您解释您的处境。

在分手之时,我们能够帮您检讨及修订注册投资、保险、退休金及您的遗嘱的受益人。不要等到正式离婚判决下达。在许多省份,在给前配偶的遗嘱中列明的任何遗产分配,在离婚时均被视为无效。但如果您在离婚完成之前离开人世,未修订遗嘱中的条款将依然适用:如果您在遗嘱中已将一切给了您的配偶,遗产就会照这样分配。

**配偶及子女抚养

在正式离婚之前的一段时间,您可能需要拟定一份分手协议,然后才是离婚协议。您可以将配偶及子女供养纳入分手协议,并将其延续到离婚安排中。供养费用可能存在纳税的问题。请向您的律师了解清楚。

各省都已推出分手协议期间适用的子女抚养指引,联邦立法亦有涉及离婚后子女抚养的问题。配偶双方应该各有自己的律师。在离婚时,法官可能审核抚养条款,并可能对其进行修订。

**税务后果

在离婚协议中,资产分割应该将税务问题考虑进去。譬如,丈夫可能希望把1万元的互惠基金按价转移给配偶。在接受者手中,其利息及分红均为应税。但是,如果妻子在离婚完成之前将该基金出售,并产生了资本增益,丈夫必须为此增益报税并纳税,除非双方书面同意纳税由她负责。

离婚后,丈夫将不再有责任为该资本增益纳税C但税务后果仍然需要考虑。一笔带有内在纳税责任的资产,实际价值低于一笔没有税务责任的等值资产。度假屋、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及其他投资可能可以分割,但一方配偶得到带有税责,还是没有税责的资产?如果注册资产进行分割,日后就会有潜在的税责问题;3万元的汽车和3万元的RRSP无法等价交换,因为汽车意味着现钱,而RRSP将须要纳税。

分手双方哪怕资产看似不多,请个税务会计师来审核一下分手及离婚协议,看看是否有问题遗漏,也不失为明智之举。

不征询专家意见就试图达成协定,往往不是上策。即便双方友好协商,律师、会计师及财务顾问亦都能够提供独特的知识,能够帮助确保离婚协议给双方带来最大的利益和最小的不便。这些费用开支可能远远小于因忽视了税务或法律纰漏而在将来出现的潜在开支。

离婚最终导致高昂法律费用的个案,往往都与双方的积怨程度有直接关系。怒气、怨恨及报复心不仅能导致高昂开支,还极具破坏性。您愿意宁可招来高昂的法律开支,还是供儿子读大学?

**作者:唐鹏,大学税务教授及投资主管,有更多问题可电邮:[email protected]或者致电笔者:416-318-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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