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游行大“秀”场
2011-11-22 20:01:55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作者:卓子)11月21日,星期一,法官对示威者在公园露营的判决终于公布。

在此之前,多伦多市政府聘请的律师,坚持按多伦多市多年的附例法规(By Law)行事,禁止在城市公园搭帐篷露营。

“占领多伦多”(Occupy Toronto)运动聘请的律师,则坚持占领多伦多市的一个公园(St. James Park)和平示威游行,是《加拿大权力和自由宪章》(The 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赋予的人权,拒绝离开。

两大律师对阵,到底谁的说辞,能说服安省高级法院一位名叫David Brown法官?这位法官星期五公告媒体,星期一上午九点,广而告之他对这场官司的判决。

电子媒体当道的时代,广播,电视,网站,都可以做到和新闻现场同步的程度,何况还有业余爱好者们随身携带有拍照拍录像发帖子功能的电子玩意儿,翘首期盼法官判词,苦等的可能反而不是那些报纸的新闻编辑,而是支持市政府和支持示威者的各位看官。

加拿大三级政府之间,各自独立选举上台,各司其职。但加拿大的法律体系,也有“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现象,联邦一级的法律,自动“超越”市镇一级附例法规,何况示威游行者祭出的大旗,可是加拿大权力和自由宪章,是宪法的一部分,多伦多市不许在公园露营的条条框框,面对重若泰山的国家宪法,实在太小菜一碟,不堪一击。

法官星期一公布判决,多伦多市政府赢了。

法官长达54页的判词中说,占领多伦多的示威者已经享受和使用了加拿大人权宪章赋予的权力,自由而且和平地表达了自己的政治理念,没必要再在公园中露营下去,现在需要遵从多伦多政府的附例法规,是时候撤离公园了。

加拿大司法独立,并不需要顺应多伦多市长福特的长官意志,也无需顺应民意,如果说加拿大也一样有民意这个东西存在的话,这位法官的判词,倒是比较符合民意吧:到了撤离公园的时候了。

加拿大民众从小到大受到的都是“游行”耳濡目染的熏陶教育,别的不说,光是以多伦多为例,市中心封街,男女老少倾城而动的大游行,就有六月花枝招展的同志自豪大游行,八月激烈热情的加勒比狂欢节大游行,九月底标语口号的劳工节大游行,还有就是上周日刚刚过去的圣诞老人进城的大游行。规模较小的游行或者行走,则更是数不胜数。

华人社区每年7月1日加拿大国庆日,也要把唐人街的交通给断了,在大街上敲锣打鼓游行一番呢。游行的标题很有意思,中文叫“加拿大是我家”的含蓄委婉,英文则是洋人习惯中的直白明了:I Love Canada!

最具加拿大特色的,其实还不是这些加拿大节庆游行已经形成的多年传统,而是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加拿大国民来自世界各个角落,这些细小角落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加拿大这边的大街上,总归会有多多少少的人上街游行。

庆贺的例子是,不久前卡扎菲被鞭尸,这边利比亚后裔的加拿大人,立马就上街游行,狂欢表达对独裁者倒台的喜悦之情。悲情抗议的例子,则是早几年泰米尔后裔的加拿大人,听闻泰米尔猛虎组织被政府招安或者剿匪,居然挥舞着旗帜,喊着口号,将多伦多东西大动脉的高速路给堵了。

节庆的例子,我要举爱尔兰后裔的San Patrick节大游行,口号是,无论你来自哪儿,你得穿上绿衣服,戴上绿帽子(瞧瞧,文化差异出来了吧?),今天大游行,你得做一天爱尔兰人。

我自家门口的例子,则是小意大利街上的复活节游行,真人演绎的圣经中基督受刑和复活的故事,凡人扮演的上帝之子耶稣基督,背负着十字架,流着演戏化妆用的血,游行队伍中虔诚的天主教教徒,真的有人泪流满面。

自小司空见惯上街游行,你就是有天大的正义重任在肩,真理在握,十足十理由,标语,口号,旗帜,诉求,信仰,演讲,传单,海报,说到天上去,你的上帝,你的真主,你的佛祖,在加拿大普通民众眼中,也无非是一场又一场的“秀”(Show)。

不过,用秀这样轻飘飘的字眼,倒也不是说加拿大人对待这些游行的心态真的就如看秀那么放松,多伦多四大倾城大游行,圣诞老人大游行倒是见到市长大人福特的身影,树立与民同乐的市长形象。其它的游行,同志自豪大游行?工会的劳工节大游行?八抬大轿也请不动他市长大人老人家的大驾。

也正因为加拿大国民心目中,对待游行,抗议或者庆贺,有如此见怪不怪司空见惯的秀场心态,对待占领多伦多的政治运动,自然而然,会生出对待任何其它游行一样的秀场心态。

圣诞老人大游行,再精彩,再老少皆宜,再全家同乐,也终究有曲终人散的时辰,这是三岁大的小孩也必须学习的浅显道理。多伦多市政府和占领多伦多的示威者之间的官司,法官大人做的判词,奉劝示威者是时候撤离公园了,在我看来,也多少反映了这样的秀场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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