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特市长的两场官司说开去
2013-02-09 10:47:49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稿/作者:卓子)2月1日,市民控告多伦多市长福特的新闻,再次充斥媒体。中国有句俗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如今用在福特身上真是贴切。民主社会,没政敌是不可能的。不怕政敌跟他斗,就怕政敌老惦记着跟他斗,这可非同寻常。

回到2012年3月22日,号称普通多伦多市民的Paul Magder,对福特违背市镇利益冲突法(Municipal Conflict of Interest Act)正式提出司法投诉。以多伦多市府中的政治局势,大家皆心知肚明,这位普通市民不普通,他一人背后,站着一大帮子的支持者,恨不得福特明日就下台才好。

以个人名义申的投诉,仗着加拿大多如牛毛的法律法规,目标直指福特的市长宝座。连一朝市长的四年任期都等不及了,居然想借助法律的杀手锏,将自己不顺眼的民选市长,提早拉下马来。

“普通”市民抓市长的小辫子,是福特团队使用印有市府台头的信纸,为福特义务当教练的业余美式足球队募捐。打着市府旗号,为私人目的牟利?哪怕私人事务,是福特义务的慈善之举,哪怕这样的利益,福特团队募来了3千多加币的善款,是为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孩子们,组建维持一只业余足球队。

加拿大的法律就是这么泾渭分明,义工是义工的事,法律则是法律的事儿,和义举不搭界,和道德意义上的好与坏也不搭界。

2012年11月30日,安省一个法官接受了市民的投诉,本来也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福特也“供认不讳”,从来没拿用市府台头公文纸募来的3千捐款当回事儿,法官依据他理解的法律做出判决,因违反市镇利益冲突法,福特将被革去市长一职。

一片善心被人当小辫子抓,福特当然不服,估计他的公关团队,对大老粗形象示人的福特,做过培训演练,电视摄像机镜头前,一向对这项指控不屑一顾的福特,声泪俱下对多伦多市民道歉,没有公开反驳这是政敌的政治迫害,算是保住了一位加拿大政客的职业形象,没沦落到街头上斗嘴的口无遮拦。

满腔憋屈的道歉之余,福特立马依法上诉安省高等法院,并信誓旦旦地宣布,2014年的市镇选举,他一定再次参选市长一职。如此信心满满,也是福特有他认为的强大民意支持吧,福特的公开演讲不多,每逢有在电视上露面的机会,则口口声声把“纳税人”这个名词挂在嘴边。

口说无凭,他在市府削支节流方面,也的确打了几场硬仗,当然也真的削减了市府对市民的服务项目。多伦多市民貌似对市府服务的削减没多少切肤之痛,倒是市府从自家腰包少掏了几文,感受十分强烈,福特的拥趸,也由此实实在在的为数不少。

2013年元月25日,福特上诉得值,安省高等法院一位法官,以法律应用不当为由,推翻原法官的判决,福特得以以市长身份,继续在市府干下去。

福特拥趸们忐忑不安的心,刚刚落地一个星期,一个审计小组应多伦多市民利德(Max Reed)和菲登塞勒(Adam Chaleff-Freudenthaler)的合法要求,对福特2010年参加市长选举的竞选经费开支进行司法审核。审计小组的报告在2月1日出笼,按照这个报告,福特又犯法了,犯的是市镇选举法(Municipal Elections Act),竞选开销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4万168元,约占全部经费的3%。

那边厢,福特以法律对法律,刚从安省高等法院那儿取得尚方宝剑,挥刀斩断小辫子,这边厢,政敌们再次拿出法律的杀手锏,直奔福特而来。连也是市议员的福特兄长,读过审计报告,也不得不承认,单从审计数据而言,还算公平。

人人参与的网络留言很有意思。福特的拥趸,多半祭出普世价值的民主大旗:福特是选民票选出来的,左派们对他再不感冒,也得让人家合法干上一届吧?如今一波紧接一波倒福特阵容,以法制为名,意图推翻市长,意即挑战加拿大的民主制度。福特的反对者,则紧紧抓住法律的这面大旗不放,犯法就是犯法,跟他是市长无关,跟他是大右派无关。这样的法制原则,理解起来,难么?

面对福特市长的两场官司,骑墙也好,拉偏架也好,见证了加拿大这个国家的制度之精密构思,如同万物之灵人的精美骨架,政治理念中的左派右派,是骨架中各司其职各有所长的左臂右膀,“民主”和“法制”呢,则可说是并行不悖两条腿。稳定,和平,安详的国度,就靠这样的双腿,牢牢地站在人民群众的坚实大地之上,尽管,仍有尽善尽美改进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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