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圣时节话“封圣”
2013-11-01 06:00:44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稿/作者:星学)万圣节原是西方为已故众基督圣徒的亡灵诵经、缅怀的日子。因后来教廷将它移花接木在民间的“鬼节”上、图藉此消除“歪俗”,但不信的人仍旧过这原节气,遂出现了扮鬼弄灵装饰的矛盾现象。

西域里所谓“圣人”,有点类似东土“至圣先师”级的名士,但要多很多,不少的城镇和街道常以“St”(Saint,圣)打头,像多伦多市里的路名St.Clair、St.Andra、St.Patric等,更不屑说诸多的教堂之冠名了,皆是为纪念圣者。不像国人想的:只要人的言行至善至美、有较大影响,即可被众公推为圣贤;洋圣人是一个宗教头衔,要经梵蒂冈核准授予、有一套复杂的手续。

首先应是教徒,德行须符合教义的最高水平,造福大众,其次应在过世若干年后方能加封,纯系宗教荣誉称号。这有点类似中国古代朝廷的追封习俗:对那些有地位影响的名士死后、圣上据其功绩御赐“谥号”,像岳飞叫“武穆”、曾国藩叫“文正”等。

然而,如果单从《圣经》本身下得定义,凡是信了上帝的任何人士,都因着这信仰而成为了圣人、或者圣徒,就仅缘于他们是被神从世间人丛中分别出来的一族,并不计其作为“功劳”。当然教徒的思想行为仍不够圣洁,只是上主视之、算他们为公义的人而已。故而不论是神呼唤他们,还是他们自称,均可以“圣人”居之,而那些不信这宗教者,则称呼他们为“基督徒”。

可见这种圣人原是挺“容易”当上的。不过,圣徒弗能以这美称自居自诩、自封固步,毕竟还有许多过犯在身的,要重新做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显然也高抬了人间的“圣贤”,其实在造物主的眼中,他们照样不完美,明里没有暗中有,像“恨人就是杀人”,神鋻察内心而论定。所以说世人均有偏颇、五十步笑百步;人无完人,纵使那些圣人堆中少数拔萃、被册封为圣者的,仍然存在着瑕疵。

宗教界的这种封圣,同样亦非《圣经》所立,乃是人为的,最先初衷为纪念殉道者、敦促历代信徒们效尤。大约在12世纪时被教宗定为教规墨守,且须有他的认可批准才能成为圣品;再往后又衍变成准许教友向这些圣人祈祷、请他们在天主面前转求。16世纪从天主教中分离出来的新教,不接受这种做法,认为有悖于原教旨,不加追随(除了个别派系以外)。而沿袭着这一惯例的天主教、东正教及圣公会等,在封圣的具体事宜上亦不尽同,互不承认各自册封的名单,各搞各的。

封圣的大致过程是,在较著名的神职人员或者信徒去世后,其所在的教会提出申请作“候选人”,区域的主教着手调研考察其生前功德,上报罗马教廷复议,合格后追赠他为“尊者”(venerable)。该候选者在世时还须行过至少一项神迹,即信徒向其祈求而获了应验,具备时教皇便宣福他为“真福品”(Blessed)。要进一步成为圣人,尚需另一个奇迹以标明他在归天之后仍对现世具有影响,倘若显示实现了,就能封圣(Canonization),正式入册圣人录。

以众所周知的已故教宗若望保罗二世为晚近的例子:他曾在法国修女皮埃尔向他祈祷时医好了她的帕金森氏病;另一项奇迹尚未宣布,据说可能是他逝世后、在前年为其举行的宣福礼日,一位病危的哥斯达黎加女子于求告时倏得痊愈。所以先教皇已经符合加封的条件,明年四月将办理正式的礼仪。

瞧瞧这些繁琐的宗教仪式,我想最好还是回归《圣经》原意、做个普通信徒圣人简单得多,念及自己的名字被上帝记录在天,岂不是更好、今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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