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籍法》通过 入籍难度增加
2014-06-19 13:20:32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记者丁其报道)6月16日,饱受争议的《入籍法》C-24法案在国会通过,下一步送参议院例行认可,即完成立法程序。尽管反对党、加拿大律师公会及多个移民团体,强烈反对,但《入籍法》还是在保守党主导的国会里三读通过。

新《入籍法》对新移民影响颇大,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修改入籍居住年限,今后入籍申请人的居住要求将是6年内住满4年(1460天),并且其中的4年当中每年居住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即183日,而旧例则只需要在4年内居住满3年即能申请入籍。原规定允许将成为永久居民前的居住时间划算为部分时间(即所谓探亲或留学生“1天算半天”),新规定予以取消。

其次是申请入籍必须提供报税资料,亦即一定要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Canadian tax residency)才能申请入籍。旧例下“永久居民”与“税务居民”没有绝对关系,一些长期居住海外,成为加拿大“非税务居民”的新移民,仍可申请入籍。

还有是加上居住意愿条款(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该条款争议颇大,加拿大宪法赋予“公民有自由选择居住地及自由迁徙的权利”,律师公会认为居住意愿条款与宪法相抵触,其次,律师解读该条款时还认为,就算已经入籍的而不在加拿大居住的公民,如果根据该条款进行检视,并认定他们在申请时造假,那么移民部依法可以取消已有的公民资格。但移民部强调,只会对正在申请入籍人士,了解他们在送件之后,是否仍会在加拿大居住,并作为是否审批的一项依据,但不会对已经入籍的人士产生影响。

新《入籍法》赋予移民部长享有国籍取消权,拥有双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如果卷入和加拿大敌对的武装冲突或被法庭裁定从事恐怖活动、间谍活动和其他叛国活动,其加拿大国籍可以被取消。永久居民如果卷入这些活动,入籍申请将被拒绝。

新《入籍法》将需要参加入籍考试的年龄范围扩宽到14至64岁,旧例是18至54岁。申请人必须语言(英语或法语)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标,方有资格获得公民权。移民部认为此举目的不但要鼓励更多的新移民人去学习本国文化,而且是为了适应加拿大劳动力市场中逐渐延迟的退休年龄。

新《入籍法》将于8月生效,受到新例影响的申请者可考虑7月底在新《入籍法》生效前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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