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华法案百年专题】不要让100年前的排华法案在今天再次发生
2023-05-01 15:15:24
来源:星星生活

加拿大《排华法案》简介:

《1923年华人入境法令》(Chinese Immigration Act,1923),通称排华法(Chinese Exclusion Act),当地华侨称之为“四三苛例”,是加拿大联邦政府通过的一个禁止华人进入加拿大的法律,于1923年7月1日生效,直到1947年5月14日被加拿大联邦政府废除。

1881年,加拿大西部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人口约为3.5万,当时大约9000名华人劳工在此修筑加拿大太平洋铁路的最后一段后,加拿大政府为了限制华人入境,作出了对华人征收人头税的决定。加拿大政府强行向这些华人征收每人五百加元的人头税,相当于当时他们两年的工资。而且这项税务只向进入加拿大的各国移民中的华人征收。从1886年至1923年之间,加拿大政府从中获利2300万加元,折合2006年货币价值12亿加元。被征税者需要工作三到五年才能偿还。

1923年,加拿大联邦政府决定取消人头税,通过了新的《1923年华人入境法令》,同年7月1日执行。该法规定除了以下的例子,所有华人都不可以进入加拿大。《1923年华人入境法令》里容许进入加拿大的华人是:商人、外交官员、留学生、特别个案。该法不仅局限中国公民,连英籍华人也禁止进入加拿大。法令生效后,几乎所有华人无法入境加拿大,包括已经在加拿大居住的华人劳工的亲属。

该法案实施的24年时间内,总共只有20多名华人入境加拿大。1931年加拿大有约4.6万名华人,男女比例达13比1。因为《1923年华人入境法令》开始执行的日期和加拿大国庆的日期是一样的,所以,当时的在加华人都称国庆日为“耻辱日”,而拒绝庆祝加拿大国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不少华人参军并捐献款项。鉴于在加华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对加拿大的贡献、以及联合国宪章的约束,加拿大国会于1947年5月14日废除了《1923年华人入境法令》。然而,加拿大在1967年才开放入境政策,让华人用“独立移民”身份入境到加拿大。

2006年6月22日,加拿大总理哈珀(保守党)在国会举行正式“道歉”仪式,平反华人入境法,并宣布将对尚存的人头税缴纳受害者及亲属进行“赔偿”。总理用广东话(加国华人最常用的语言)说出道歉,令许多年纪较长、受过人头税之苦的加拿大华人潸然泪下。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议会2014年5月15日通过议案,就100多年前该省歧视华人及反华排华的法令,向华人社区正式道歉。内容包括当时禁止华人投票、禁止华人担任公职和对华人征收人头税,以及在教育、劳工等方面的政策歧视等。省长简蕙芝表示,正式道歉是要结束该省历史上的黑暗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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