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之死,责任在谁?
2011-10-31 18:12:06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稿/作者:逸君)佛山小悦悦被两辆车无情压过,十八位路人见死不救,已在中国,甚至全世界华人圈中激起轩然大波。人们纷纷指责肇事逃逸的司机,特别是见死不救的路人,对中国经济迅速发展之下社会道德的滑坡感到痛心,有些人建议立法,见死不救将受到法律惩处。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中华民族自古尊崇的基本美德,为何在现今的社会,拥有这种美德的人却成了凤毛麟角?如今通讯如此发达,一个孩子,受了重伤躺在路边,即使无力施救,打个电话通知救护也是可以的啊?举手之劳,为何无人愿意做呢?

仅仅是漠然,怕是无法解释这些路人的行为,而是伸出援手之后可能带来的后果令他们犹豫,以至于忽略了良心的呼唤。有什么,令他们如此犹疑惧怕?那位对救助徐老太的好心人彭宇作出判决的法官,以及类似的始作俑者,该为这种不合常理的担忧买单!

当然,即使是有被冤枉的前车之鉴,对幼童生命垂危视而不见,也是非常令人寒心的。但是,就此将小悦悦之死的责任推到路人身上,也是非常不公平的。小悦悦事件发生后,小悦悦的父母收到来自各方的好心人送来的捐款达到27万元,说明在自身不会被诬陷的前提之下,中国人并不吝啬对旁人的伤痛施予援手,人性与良知依然存在。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小悦悦被拾荒阿婆救起后,事发后两个多小时才找到孩子的妈妈,最后孩子抢救无效死亡。同为母亲,笔者可以想象孩子母亲的内疚和痛苦,但是在此,我依然要质疑――仅仅两岁的女儿在自己的视野里消失,作为母亲,几个小时内居然无动于衷?直到事发,才痛苦不迭?作为如此幼小孩子的父母,应该说,对于惨痛的后果,难辞首咎!

记得前段时间,约克区发生过类似幼童独自跑到危险地带的事件。当时是由于托儿中心疏于看管,导致多位两岁不到的幼童跑到街对面的停车场。其中一位女童险些被卡车撞倒,多亏一位女店员急忙冲出拦住卡车。

如果这位女童被卡车撞倒,看护幼童的托儿中心及其职员该承担责任,而不是司机或者路人。所以,后来此托儿中心被吊销执照。同理,年幼的小悦悦无人看管,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最终责任还是应该在本该照顾自己孩子的父母!

记得孩子们幼小时,看着他们步履蹒跚,眼神稚嫩的模样,作为母亲,我油然而生的是在他们能够保护自己之前,尽全力照顾保护他们、不让任何外力伤害他们的情感。这种感情,无关道德,无关法律,是一种母性的本能。即使是谈不上所谓文明的自然界的动物,都能本能地担负起照顾幼子,保护他们免遭外力伤害的时候,究竟是什么力量,能让某些人类的母亲淡忘了母性,淡忘了责任,选择了其他呢?

通过新闻报道,得知小悦悦的父母是从山东到佛山做小生意的,在五金城开了一家店,平日里孩子放学回家后,就让小悦悦和7岁的哥哥玩。小悦悦常常自己走出去又回来,五金城的孩子也都过着基本无大人看管的日子。

不由想起常在报道中听闻的中国孩童被拐卖事件,联系此事的报道,才明白,拐卖儿童在类似的环境里,是多么容易!这些外来人员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不但有呼啸而来的车辆威胁着他们的性命,同样有那些居心不良的犯罪分子窥伺着他们,他们的生存状态难道不同样是这个社会的疮疤吗?

都说国内如今流行送孩子上寄宿学校,这样父母只需在周末陪伴孩子,平日里夜间依然可以出去应酬玩乐。难怪乎中国的大部分城市称得上是不夜城,即使是凌晨三四点,街上依然熙熙攘攘。

养不教,父之过。为了灯红酒绿的夜生活,可以放弃与孩子共处的时间,对孩子仅有金钱上的敷衍,将教养看管孩子的义务推向社会,这就是中国的现状吗?!

回顾小悦悦的死,责任也许最终在于父母的疏失,但更是由于浮躁的社会环境,已经扰乱了人们正常的思维,从而无法分清生命中的轻重,只能在悲剧发生之后,最珍贵的已然失去,才流下悲恸悔恨的泪水!小悦悦的父母,何尝不是时代目标迷失,社会文化混乱的受害者呢?

一个民族的希望,不在于傲人的GDP,不在于奢侈品的拥有,不在于高楼林立、房产疯狂,更不在于杯觥交错、全民言商。一个民族的希望,是在于社会对待下一代的态度,以及教养者的操守,在于优秀文化的传承与美好情感的维系。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时代痼疾,积重难返。而一己之力,过于渺小,我能做的,只是教养好自己的孩子,并且,在能够帮助他人的时候,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还有多少和小悦悦一样的孩子,那么多为父母所忽略的孩子,正在这个时代的浊流中放任自流?唯有默默祈祷,轻轻道声:孩子,珍重!

(资料图片:一位目击整个事件的路人出现在监控视频中,由于道路狭窄,他从小悦悦身边绕过,并未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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