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市重招对付市区乱泊车
2014-01-23 15:36:35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栏作者:余若扬)多市市内交通阻塞严重,是市民怨声载道的事情。造成阻塞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一批主要是商业特快专递公司的大小车辆,为送货及时,而随意停车。而他们的随意停车,顿时使得本来不算宽敞的马路,减去一条车道。后面的车辆纷纷需要换线,一片混乱。交通因此全盘受阻。

市府经过数年考虑,去年提出一个综合治理市内交通阻塞的报告。经市议会工物委员会和议会大会相继批准,今年开始执行。其中对付乱停车和泊车的现象,是四管齐下,希望起到效果。这四管分别是:

首先是延长了交通高峰时间,全天延长2小时。现在新的高峰时间,上午是从6时到10时,下午从3时到7时。由于延长了高峰时间,一些相应的规定也需要调整,比如市中心一些马路汽车左转的禁令,也需要相应延长。

第二,是对规定不准停车处的非法泊车,罚款从本来的60元增加到150元。对此罚款增加,市长福特是例行反对,认为等同于向抢老百姓口袋里的钱。这话应该说有点不分青红皂白。因为市府规定的交通高峰时间有过区域不准停车,目的是畅通整个交通。某些车辆为自己的一时便利,不顾大部分人受阻受难,心焦如火,是不应该的。即便将罚款提高到200元,也不为过。

而且,据工务委员会主席、多伦多华裔市议员黄敏南所言,这部分罚款增加,估计仅占到市府泊车罚款收入百分之零点三。并非市府收入的重要来源。再说,罚款数量增加,可以起到阻吓的作用,如果这类非法停车也减少了,不是两全其美吗。

第三,是授权给执法人员,在发现违章停车时,如果查明,该车已经身负三张罚款单,但均无付钱;而且最后一张发出的时间也已经超过12个月,那就可以直接拖走。当然,车被拖走立刻带来不方便,而且还有附带费用,其中拖车费200元;汽车被领走前停在有关停车场内则是每天80元停车费。

最后,是修改罚款规定。本来的罚款数量,是建议性的。如果车主不服上告,可以获得法官酌情减少费用。今后开出的罚款,数目将是固定的。即如果车主选择上诉,法官的决定将是坚持原判,或者否决原判。不会减少罚款数量。由于法官否决原判的可能性一般不大,因此人们今后尝试上诉的动力,将大大减轻。

这些新举措,互相辅佐,应可在交通高峰时间对乱泊车者,给予比较有效地打击,减少这类情况。市民上下班花费时间也可少点。

宣布这些新法的是黄敏南。被问起福特的风言风语,他说,当初福特对此事也是支持的。现在实施时,他倒从边门开溜。但作为一个从政者,必须做艰难的决策。此话倒有点想尝试市长宝座的味道。传说中黄也是今年可能参选市长的人物之一。但也许有意者太多,黄的决心不大,到现在也没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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