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还是乌云?――质疑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2005-06-30 18:55:15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特稿 作者:红蚂蚁)燥热的夏风中,热闹非凡的多伦多同性恋狂欢周刚刚在同志大游行之后落下帷幕,6月28日晚,加拿大国会便迫不急待地通过了承认同性恋婚姻合法地位的法案。

当某些政客窃喜作秀成功和一些商人忙着清点鼓涨的钱袋之际,更多的人们却在深思和忧虑,我们的社会究竟要往何处去?传统的家庭和婚姻关系究竟还能维持多久?笔者认为:同性恋和其支持者们挥舞的六色旗子,并非给加拿大增添了一道彩虹,而恰恰是刮来了一片乌云。

何为同性恋?说白了就是同性之间的互恋或群恋。在正常人群中,一般是通过恋爱婚姻的途径以异性作为满足性欲的对象,但却有少数人以同性作为满足性欲的对象。这种不正常的畸恋在男女均可发生。患者无论是在生殖器官的结构上,还是性激素的分泌功能上,一般找不出异常的特征,因此,同性恋并不属于生理异常。由于同性恋者的性活动指向同性别的人,所以同性恋本身不符合生物的本性。

为什么会有同性恋? 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解释有很大不同。有的纯属生理原因,比如遗传基因,染色体或其他方面,如性腺同他人的差别。一般认为同性恋是后天被传授的性行为,幼儿期身份和性别角色的混乱、青春期异性行为受压抑、家庭的严格限制、自幼被父母异性妆扮、长期与同性为伍、同性恋者的引诱等等均可使同性恋行为增加。

在中国四千年的历史中,无论是正史还是野史都有关于同性恋现象的记载。这种现象是在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模式,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但是将同性恋作为一个单独的群体看待却是近百年的事。

据一些国家调查,同性恋的数量已达到令人震惊的程度。据称,同性恋者约占总人口的3-4%,若按此比率,全球至少有1亿人是同性恋者。据美国公布的一项调查资料表明,成年女性有过同性恋体验者占10-12%,男性同性恋者占14-20%,以致于一些州的同性恋者组织起来,成立了所谓的“同志协会”,还举行游行示威,争取其“合法权利”。

大规模的同性恋解放运动是以1969年6月29日发生在美国格林威治村石墙旅馆中的警察与同性恋者的冲突为起点的。时至今日,每年“石墙暴动”纪念日前后,世界各国的同性恋都要举行规模宏大的纪念游行活动。

在人权自由高唱入云,同志运动席卷全球的状况下,人类社会面临着有史以来对传统婚姻和家庭观念的严峻冲击。因受其影响,西方各国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也有了很大程度改善。20世纪下半叶以来,各国关于同性恋的法律开始明显放宽。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从法律上承认同性恋婚姻合法地位的国家 (2001年立法),比利时是第二个(2002年立法) 。加拿大步其后尘成为第三个给予同性恋婚姻合法地位的国家。我认为,这不能不是我们加拿大民主社会的悲哀。

极力坚守一男一女传统婚姻家庭关系堡垒的人们,理所当然地厌恶同性恋并坚决反对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尽管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不再将同性恋和同性恋倾向者列为神经病或其他病态,也不再歧视同性恋者,但是我们却要理直气壮地说,同性恋是一种危险的爱情,因为它违反人类社会公德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不仅如此,当同性恋者强制与他人,尤其是青少年发生同性性行为时,更要严加惩处。

众所周知,由于近些年来同性恋的恣意放纵,使80年代的“癌症”――艾滋病祸起萧墙。美国于1981年在世界上首次报告在男性同性恋者中发现了新的性传播疾病――AIDS或译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据统计,在美国73% 的艾滋病患者是同性恋或两重性恋的男性。在其他国家,则至少有11.1%的艾滋病毒感染者为男性同性恋人群。由于女性同性恋者一般比男性为少,她们主要是通过手淫进行性行为故医源性危害比男性相对小些。但梅毒、淋病、病毒性肝炎、生殖器疱疹等性传播疾病在同性恋者中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正常人却是不正争的事实。

艾滋病这种原本产生于非洲森林猴子身上的病毒自从进入人类社会以后,借助于性泛滥尤其是近些年来的同性恋狂潮,在人类之间大肆传播,据称目前全世界已有几千万艾滋病患者。艾滋病正在威胁着我们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已成为一个万分紧迫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同性恋和艾滋病所引起的不良影响,已渗透到了社会各个阶层,伴随而来的,是对科学、经济、道德、伦理和文明的考验,是对人的生命和尊严的挑战。

当鼓噪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甚嚣尘上的时候,我们要大声疾呼:坚决维护家庭和婚姻的尊严,不能任由同性恋婚姻对自由和民主构成危害。有人说:是否尊重同性恋和他们的权利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文明的尺度,这种观点目前已经获得大众社会的认同。但是我们也应明确,人权不是绝对的,若谈到人类的婚姻,她是庄严和神圣的,其定义是确切无歧义的,她由互有感情的男女组成之模式是天经地义的。

尽管社会的道德范畴不断地进步和放宽,但其原则却不应产生变质,尤其是社会的法律规范一定要有其严肃性。母子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人与动物,同性之间等绝不可以包括到婚姻的范畴之内,这也体现着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同性恋是一种变态的爱情,它不附符合生物的本性,由此而产生的所谓婚姻必然是畸形和荒唐的。同性恋伴侣之间的苟合绝对不可称之为婚姻,至多是一种私下的“同居” 或“联合” 而已。无论从道德,伦理还是从生物学角度说,同性恋婚姻是站不住脚的,重新定义婚姻的尝试是无聊和危险的。

大家公认,婚姻必然诞生家庭,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如果社会的细胞发生了畸变,即家庭观念出现不稳定或解体,也就是社会的局部就产生了癌症,最终将导致整个社会肌体的不健康或腐朽崩溃,那才是人类社会的灾难。而且,确认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必将引起多米诺连锁反应,比如乱伦婚姻是否可以被承认?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夫制是否可以被许可?人和动物之间呢?此类问题将会被无休止地提出来和扩大下去,其结果将是社会道德价值体系的混乱和社会精力及资源的无端被浪费。

尽管婚姻的目的不完全是为了传宗接代,但抚养下一代确是传统意义家庭和父母的天职。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鼓吹者们在这一点上大做文章,说什么科学与经济的发展已经使同性恋家庭“生儿育女”成为可能,领养子女更是毫无困难。可是 ,家庭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力。不容否认,因为同性恋者的爱情观念和示爱方式有别于大众社会,它对于孩子心智发育,价值取向以及未来为人处世都会有错误的引导。所以,同性恋家庭不可能给孩子提供一种健康的成长氛围。为了迎合同性恋者畸形的性乐趣和增加他们的生活情趣而不惜牺牲孩子毕生利益的做法,不仅严重地剥夺和侵害了孩子的人权,更是长者们极端的自私和残忍。

如今,伴随着道德败坏,性堕落而来的暴力、盗窃、精神病患、精神空虚、吸毒、家庭崩溃等正在给东西方社会的政治经济带来严重的损害。一个不重视道德基础的社会,终将成为历史的垃圾。如果我们不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危害引起重视,不对这种腐朽的生活享乐方式进行坚决的抵制,人类历史上巴比伦王朝的灭亡和玛雅文化消失的悲剧必将会重演。

所以,不要再用人权作幌子蒙骗我们了,确认同性恋婚姻合法这非但不是人权的进步,而是人权的滥用。要求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只是个别现象,绝不代表大众的要求。现代社会更加尊重个体和个人利益,大众已经十分容忍同性恋的行为并尊重他们的存在,但绝不认同任何篡改传统婚姻定义的行为。

加拿大社会是我们大家的,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必将严重地冲击大众社会的道德观及价值观,腐蚀和损害正常的社会秩序,有碍社会的稳定与进步,这一切都与我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我们对加拿大政府最终确认同性恋婚姻合法地位表示强烈的愤慨和声讨。

具有正常心智的人们,大家真的不在意加拿大美丽祥和的蓝天上飘来了一朵杂色的乌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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