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人马英九
2007-02-15 16:03:13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栏作者余若扬)多伦多有一个广播节目,叫做“全球一线牵”。在马英九遭遇市长特别费案件缠绕、风波滚滚之的日子里,该节目将电话接到台湾,找到一位国民党的立法委员,谈谈马英九。于是笔者听到了这位立委对马英九的不胜感慨,并且听到马是一个制度人的有关评说法。

该位立委对于马颇为钦敬,但也有些敬而远之、高处不胜寒的感觉。言谈之间表示,制度人固然好,太有点不合群,到了面临严峻局面的时候,就不大对付得了了,等等。

但是,笔者听了有关马英九是制度人的说法,却很受启发,浮想联翩,深感正是制度人这三个字,标出了马英九的特色,显示出他与众不同的地方,说得大一点,也许这将是令马英九未来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占据一个独特地位的关键因素。

众所周知,中国的历史,是一部人治的历史。翻开中华民族的历史,在那漫长的封建制度下,虽然也有各种典籍制度,而且在某些地方还颇周详。但是这些制度都是从属与人治的,从属于皇帝的意旨的。如果皇帝的意旨和制度不幸发生冲突,那么毫无疑问。必须修改乃至废除的,就一定是制度,而不是皇上的意旨。在这样的情况下,局部的制度、或者说局部的法制,不能说是以法治国,只能说是一个人治的国家。

到了外部世界,才领略到什么是法制国家,什么是制度的含义,什么叫坐法治。在一个法制国家,制度是占据了压倒优势的意义的。比如选举总统,票数大致相当。双方都感到自己这一方应该是当选了。在这样眼看一个国家要面临分裂的千钧一发的时机,没有感情用事、没有军事介入、没有游行示威、没有阴谋诡计、没有造反政变,有的,只是遵循着法律的途径,依法上诉,由法官做出最后的决定。全民镇定自若,依法而行。

这就是法制对于一个国家、民族长治久安的极端重要性。在一个法制国家里,法律制度高于一切,没有任何个人或者小团体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个人及其政党利益和制度发生冲突时,毫无疑问,碰壁的应当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唯其法律制度具有这样的崇高的威望,至高无上的地位,她才能够当国家和民族面临崩溃危机的时候,可以一言九鼎,挽狂澜于既倒。

能够赢得制度人这样的称号,是马英九的光荣和骄傲。他之所以有这样特别尊重制度的倾向,那自然应该和他的经历有关。他是哈佛大学法律系的毕业生,在华尔街当过顾问,在美国律师行从事过法律业务,因此深得西方国家法制精神的精髓,并且希望将制度至上的理念在人治的文化氛围中推广发生,开一代新风。制度人虽然在现实的政治角斗中未必能够着着争胜,但制度人既然代表着人类社会的先进方向,徐以图之,大展宏图,应是可以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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