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在市府版图中的地位
2010-01-15 00:39:53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专栏作者余若扬)多伦多有一种住房形式,也许新移民和学生都遭遇过,那就是分租屋,英文叫做rooming houses。分租屋其实是多伦多最便宜的住房,不少有生意头脑的人,把自己的屋子分割出租,或者把租来的房子分割再出租,做“二房东”。

出租屋的房东、二房东,和出租屋的房客,本地华人社区中都不少。不过相信很少人了解有关出租屋的规定,和本地人对此的看法。

先说规定。这是多伦多市合并10年来迄今没有合并的规定之一。在合并前各市当中,多伦多、依陶碧谷是允许出租屋存在的;但北约克、士嘉堡和东约克,则都规定出租屋是非法的。但非法归非法,出租屋在北约克和士嘉堡都存在;其实许多临时的新移民接待站,就其实质而言,不就是分租屋吗。

分租屋在本地社会不大受欢迎。道理很简单。因为分租屋的房东们,是以赚钱为主的,对所谓向邻里社区投入并没有兴趣。因此,在一条街上,众多邻居都是认识的,有交流和参加许多共同活动的,但突然这里出了一家人家,门前经常停了不同牌子的车辆,进出许多陌生人。祥和的气氛受到破坏。有些人认为,这种分租屋是一种经商形式,应该课以商业税款。

不过分租屋到2009年初有了一些出头的机会。因为有目前正在竞选市长的市议员马莫利提牵头,市议会通过了一项未来十年发展廉租屋的计划。这份计划为廉租屋平了反,声称分租屋也属于廉租屋,可以为解决无家可归现象起到积极作用。相比之下,在房价高企的多伦多,还只有分租屋的价格最便宜。

在此背景之下,市府开始打算整合各市原有的规定,形成多伦多市统一的分租屋附例。这个分租屋附例草案到去年底完成,于今年一月初向市议会规划和发展委员会报告。讨论中该委员会的成员们放了一通劂词,然后投票决定,将这个题目推迟到明年一月再讨论。

为什么该委员会内的议员们不想今年讨论此议呢,委员会主席凯利认为,这是多伦多的老例。市选之年不讨论烂山芋的题目。

市府官员的报告中存在了哪些内容让它成为烂山芋了呢。其实就两点。一是让分租屋在全市合法化,规定标准,例行检查。二是,规定在独立屋区域不准改建分租屋,分租屋只能存在于商住混合区和公寓区。关键的问题在后者。

我们知道,独立屋业主是这个城市的主角。他们也是分租屋的主要批评者。因此把分租屋从独立屋区域赶出去,给独立屋业主们一点清静,符合这些人的利益。但是规定分租屋只能在商住混合区以及公寓区,却可能从根本上扼杀分租屋。目前的分租屋主要存在于独立屋区域。所以人们也许会问,这个报告实际上是要消灭分租屋。

委员会会议上,对市府官员报告提出批评的议员认为,这个报告是把市中心的需要推广到郊区去,换言之,郊区各市不需要分租屋。

本地舆论认为,纳税人选出的议员们,不能到了选举年就避开烂山芋。为此希望本月市议会大会,取消规划委员会的决定,在大会上争个明白,制定行之有效的多伦多分租屋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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