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年旧债与十二年越洋追债
2013-04-05 16:32:42
来源:星星生活

–多伦多华人作家协会会员专栏

(星星生活专稿/作者:黄基全)阅报得悉,三十五年前某王姓先生,在新疆向好友陈先生借了五十元钱。没多久两人却分别了,互末通信,音讯全无。三十五年来,因借了人家钱而无法归还,使王先生一直耿耿于怀。近日,王先生特从新疆赶往山东省滕州市派出所,向民警求助,寻找陈姓老友。竟然被告知陈友巳去世,王先生非常伤心,留下三百元钱,托警员转交陈友老伴及哥哥。哥哥说:“五十元钱归不归还已不重要,难得你这样诚实,令我们非常感动。”

笔者喜爱阅报,其中一篇专栏作品“善心和骗术”令笔者印象深刻,历久不忘。文中大意为若有人经济有困难,应予帮助;但如对方存心欺骗,则是一段痛苦经历。十二年前,笔者出自善心,借钱帮助友人度过难关,却换来一肚子气。事情经过如下:

上世纪八十年代,笔者与一好友同获地铁公司聘为工程督察。工程告竣后,他是第一批被遣散之员工。一个月后,他致电笔者,言急需港币五千元,以解燃眉之急,并答应最迟三个月内全数归还。笔者夤夜于银行柜员机,将款项存入他户口。数月后,知悉他巳觅得新职,遂催促他归还当日所借款项,可惜他置若罔闻。笔者移民前虽多次向他追讨,他始终采取拖字诀,并不还钱。

直至九十年代,多伦多失业率高企,笔者成为失业大军一员。人穷思旧债,遂委托在港一众友好继续向余君追讨当年借款。几经波折,他逼于无奈才归还所借五千元。原来余君正值申请某工程公司职位,而笔者另一地铁旧同事兼好友吴君乃此公司高层职员,具聘请员工生杀大权,他向欠债不还之余君晓以大义,而后我当年向余君慷慨解囊之款项,十二年后始获归还。

笔者移居多伦多十余年,在商场上常见年青人问人讨二角五分以打电话;又有中年男子说汽车无汽油,可否借给他两元;另有妇人说有病无工作,要求帮助。笔者对他们所说半信半疑,但仍伸出援手。但好友因财失义,一如那“善心和欺骗”作者所言,“怎不令人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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