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市警察总长理应现居城内
2005-01-27 16:04:47
来源:星星生活

(星星生活特稿 作者:余若扬)多伦多现任警察总长范天奴即将期满离任之际,市长苗大伟在接受本地一份英文报纸的访问时表示,希望多伦多的下任警察总长,应当本身就居住在多市境内。

苗大伟对未来警察总长提出的这个新要求,在多伦多可谓一石激起千重浪,人们反响激烈,各抒己见。范天奴首先反驳说,虽然他本人并没有住在多伦多市内,但是他这个警察总长仍然当得很不错,深受多伦多市民的欢迎。

范天奴和左翼背景的市长苗大伟素有隙缝,关系不佳。去年下半年,眼看自己的合约即将期满,范天奴曾经表示他有意继约,再干一任多伦多的警察总长。虽然他其时声望不低、市民也颇拥戴他,但是左翼占优的多伦多警政委员会否决了让他继续担任总长的建议。之后,虽然一批市议员组织了声势浩大的挽留运动,终于不敌市长苗大伟在市议会内的强势控制,保住警察总长的运动,无疾而终。

因此,有人认为,苗大伟现在提出这样的选择标准,多少有点为自己没有给范天奴继约决定做辩护。似乎当时不同意他的要求,就是因为这位总长并未居住在多伦多城内。这姑且算为有关的争论提供了一个注脚。

在有关警察总长是否应该住在城市内的纷纭意见中,逐渐形成2大观点。一种意见,是支持此说。包括本地一些英文媒体在内的人们认为,作为一个保护市民、打击犯罪的警察总长,理应住在受到你保护的区域之内,对这里的生活环境、居民关心的事情,尤其是市民对治安的意见和考虑,都有一个切近的了解和感受。地理上的接近性,对于是否当好一个警察总长,关系甚大。

但也有许多人认为,这不应该成为一个选择下任警察总长的条件。因为,居住何方,不受约束,是“人权和自由宪章”赋予的一项权利;申请警察总长职位,也象其他职位一样,不能对其居住何处提出异议。况且,这是一种人们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涉及到孩子上学、配偶上班等一系列问题,轻易难以改变。有人甚至说,如果将居住本城的要求正式形成意见,也许会被人兴讼。

笔者并不了解苗大伟提出这个要求的初衷所在,但对此一想法十分赞同。多伦多市,作为世界上文化最多元的一个城市,来自世界各地的居民,和谐共处,已经成为加拿大的一大骄傲;而且多伦多作为北美公共交通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也吸引了大批新移民入住。但是并非所有的人都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据笔者所知,就有许多本地居民纷纷迁出多市,而北移、或者西迁到大多区以外的城市,去寻找新的生活方式。无独有偶,据说现在多伦多消防和急救衷心的负责人,也并未居住在市内。

就象在竞选三级议员时人们经常向竞选人提出的问题一样,如果你根本没有居住在本选区,你怎么能够宣称你和选民息息相关心心相印呢;同理,申请一个责任大、薪酬高的职位如多伦多警察总长,被要求居住在这个城市之内来屡行职务,又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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