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协专栏:人治与法治
2013-12-15 06:00:05
来源:星星生活

多伦多华人作家协会

(星星生活专栏作者:李剑夫)香港人为了普选下届特首,出现许多言论争议和社会问题。一位著名商界人士公开发表“香港不可以人治”。即有领导政要回应:“香港是遵照基本法办事。”人治与法治只以字之差,效果却截然不同。目前有香港人飞来多伦多,广泛宣扬这个敏感问题。以为可以收集居加香港华人的意见。那么此举属“有心人”之举,抑或是“多事人”之举?我认为“人治加法治”才是最好最善。

因为“人执政,法管人”。两边都有力量。正是两者具有对立的力量,互相制肘,互相平衡,才不会有偏差。且看历史事实之证明:中国经历几千年的封建帝制统治,贵为王者,天命之子,这是人治之制度。它使得中国人民沦为奴役和贫穷。(虽然个中也有某朝代国富民强,百姓兴旺。)直到今日,世上仍有帝制国家,还有人民拥戴。这究竟是人治之善良还是败政呢?很难定论。

自法国大革命之后,欧洲出现民主共和新制,由人治转向为法制方式。新鲜的政治生活,人人赞许。但不久就出现许多问题:权力争夺,阶级分化,贫富悬殊。新问题随之出现:人心不蛊,私心独裁,贪污枉法。因为政权由人来掌握,法治却在人治之下。虚有其名。

香港虽是个小地方,也有惊人的贪污违法行为。一位终身公务人员,升为特首,曾说“我要做好一份工。”到了结尾下场之前,也暴露出腐败案件。另一位早期政务司司长,结党营私,长期贪污,无人举报。到了官威过后,才发掘出来。更会玩弄政治手法,“破产”了事。放眼世界,在法,意,俄,美,韩,台六个国家与地区里,总统贪污枉法,有入狱,有自杀,有被推翻。他们都在民主政治体制下犯法。奇怪的是宗教界。不论中,西方,都说自己是“出家人”。其中也有贪财好色的败坏分子大师,主教,师表。真是可悲至极。

在内地,为人民革命的勇士,最受人推崇。他们都能明哲保身。谁知到了“红二代”,就变质变态,身任高职业做大贪污,甚至杀人灭迹。中国有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但每次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千人涌涌,场面巨大,但何曾有哪个有胆量,有见识,有权力的代表会发表批评改革,造福人民的言论呢?可见政治游戏的形式和虚伪。回头看香港的立法会,立委们开会,并非细心和谐探讨社会改革问题。只在做另一方式心怀鬼胎的政治游戏。费时失事,浪费公币,有时还动手动粗,令民主政治蒙羞。

人治应受法律管。法治又靠正直的人去执行。双方平衡,不可或缺。世态炎凉,人定胜天,大公无私,先修身而治国,造福人类,此乃国家民族之福,何时再见“包公”降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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