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的“爱”造就不懂感恩的人
2013-12-18 18:10:10
来源:星星生活

——家庭教育中的交往适度定律

生活中常常会发生“好心不得好报”、“忘恩负义”的悲喜故事,其中很多为人们品评、借鉴。然而生活也常如一本教科书,其中的许多故事如果经过仔细推敲,却发现往往不是因为一方“不报”或者“忘恩”,而是因为另一方“好心”表现得过度,使接受者在惶恐不安中采取了过当的行动。

当年本人大学刚刚毕业留校当教师,与另一名离婚的女教师同住一间单身宿舍。一次闲谈中问及为什么会离婚时,她的回答令我惊讶:“因为他对我太好了。”这个答案让我这个还没有经历婚姻的人简直无法想象。我心里好像油然升起一种轻蔑:对你太好了,你反而要跟他离婚,你是不是有毛病啊!后来我也结了婚,在漫长的婚姻生活的磨造中,在教授和研究教育心理学的过程中,才慢慢地读懂了“因为他对我太好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由互惠原理我们知道,我们给某人好处,别人往往会以同样的程度回报我们。但是另一方面,互惠原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你对别人适度地好,可能会得到别人相应的回报;但是你对别人过度地好,却可能无法得到别人相应的回报了。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交往适度定律”。

那么在人际交往中“过度投资”为什么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呢?

心理学家霍曼斯曾指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交换”,遵循互惠原理。反之就会产生不良后果。

第一个不良后果是,如果得到的大于付出的就会让人心里失去平衡,使人感到好像是占了别人的便宜而在内心感到愧疚,或使人感到难以回报。这种心理负担会使受惠的一方选择与对方疏远。

第二个不良后果是,对对方过度的好,会令对方对这种恩情感到麻木,同时会在不知不觉中调高了对方的期望值,而一旦达不到原来的标准,反而会引起对方的不满。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父母反思自己的家庭教育,就会发现孩子“没心没肺”可能正是自己教育出来的,天下的父母虽然都爱孩子,但未必会爱孩子。许多父母爱孩子爱过了度,变成了“溺爱”,使孩子只会享受,不懂奉献,只关心自己,不关心别人,不懂得感恩,无情无义。

而且许多父母不善于表达自己的爱,他们把对孩子的爱藏在心里,只知道为孩子默默奉献,却把辛苦和委屈压在心底,不让孩子知道。这样做的结果,孩子慢慢变得淡漠、麻木对什么都无动于衷。父母长期这样无私的、不求回报的付出,最容易培养出“懒孩子”、“自私的孩子”、“无情的孩子”。因为孩子心里逐渐形成了“心理定势”:父母就应该对我好。

也有些父母只关心孩子的学习,使孩子形成这样的观念:只要好好读书,就可以为家庭增光添彩,似乎只要我学习好,父母的付出就是天经地义的。

在一项调查中,调查人员问中学生:你常对父母说感激的话吗?结果发现约四成中学生从不跟父母说感激的话。“因为他们是我的父母,我就是他们的心肝宝贝,他们自然应该对我好。”“别人的爸妈也对自己的孩子很好啊,我没觉得我的爸妈有什么特别的。”“我对爸爸妈妈也很好啊,我考好成绩,爸爸妈妈就对我好。”

众所周知,一个不懂感恩的人,其人格是不健全的。这样的人,也不可能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和应有的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感。因此有人说,不孝敬父母的人不止值得结交,不无道理。

本文专栏由雨露情商训练中心雨露老师(资深教育心理专家)主持,有任何问题探讨欢迎免费询问:[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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